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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貓狗同籠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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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主題:【問題在於良知】 發表日期:2006/03/11 13:38:24
作者: 豬生狗養貓帶大 E-maildimarzio1017@yahoo.com.tw IP222.157.*.*
回應 5 篇 | 點閱 8231 次  
先跟大家抱歉
事發至今真的是分身乏術
除了要應付媒體、連絡議員及各團體、依事態的發展研擬下一步的對策
怕又會有慘劇發生所以還要常去事件的中心[棄犬留置所]關心裡頭的狀況
所以很多消息無法及時更新
希望大家能諒解

雖然這回我們用【援救弱勢生命聯盟】的名義發聲
但真正核心在處裡問題的人也不過幾個
勢必在很多問題的思考與行動的縝密度上發生疏漏
希望大家諒解
也請大家務必提出您的寶貴意見

這次事件雖然發生在台中的棄犬留置所
但你我都很清楚
這慘境絕對普遍性的存在全國各收容所
因此各地關心收容所惡境的朋友們
請不要再只是悲憤
拿起你的行動
用積極有效的方式去蒐證
讓更多黑幕曝光
只有用這種霹靂的手段
才能使動保有比較大幅的改革

當然啦?
後續的監督機制以及如何把監督機制納入體制的規範
夠是必須持續結合地方議會做修法的工作
才可藉白紙黑字的法條真正規範

事情演變至今已經延燒到國外
市府及議會才開始真正的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但在這同時也開始有另一種聲音浮現出來:
昨天在市府網站的留言板上已經出現對我個人的威脅言論
這廝他似乎不清楚我只是個人
他卻誤把我當成是動保團體中的人士
因此在他留言裡居然大言不慚的說要聯合全國人民的力量來刪除對動保團體的補助
(呵?此人的邏輯頂怪的吧?)

這種對動保界的異音甚至是敵視其時一直存在
總將動保人士籠統的扣上狗貓至上主義的大帽子
或說些老掉牙的質疑?說啥人都沒飯吃了還去關心流浪狗貓之類的囈語

遇到這些質疑與責難,我總是回應說:
我從不以動保人自居
我們跟他們不一樣的在於
我們還有身為人該具有的良知
我會要他們搞清楚並自問:【問題不在於我們是不是動保人士,問題在良知】
文章主題:RE:【問題在於良知】 發表日期:2006/03/11 19:24:13
作者: non IP218.170.*.*
隨口說『加油』太矯情,所以我就不提了。

目前台中市(應該說全省的現況)捕犬規範應屬於內部的行政命令,在奧地利純粹法學者Hans Kelsen之法源位階理論中,分為基本規範憲法(最高性)→法律→命令,即為我國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十一條
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第二條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第三 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捕犬『辦法』,收容管理作業『標準』皆位於命令位階,其粗糙的訂定與執行(虐待收容犬隻)明顯牴觸動保『法』的保護動物規範──這樣對嗎?我的行政法很爛,可是至少比那些推卸責任者好一點點。

民間人士自費幫街犬結紮、治療,相關單位總冷眼相看,而後在業績壓力下,一舉捕捉入棄犬留置所充績效,此種做法實令人難以認可!!!
文章主題:RE:【問題在於良知】 發表日期:2006/03/12 00:41:28
作者: 發條 E-mailmaya@lalacat.net IP218.170.*.*
這次收容所狗吃狗的事件,不單只是所謂"愛動物的人"感到悲痛。而是身為一個市民,不管愛不愛動物,都應自覺這樣的事件是多麼野蠻及不文明。
我是台中市市民,出生在台中,從求學到工作到結婚,我都在台中。身為台中人雖然沒有什麼特別驕傲自豪的地方,但是當新聞報導市府的棄犬收容所出現狗吃狗的畫面,而市府卻還一副推託的態度,讓我很受打擊。
如果不是因為喜歡台中這個地方,我不會一直住在台中。
這幾年,台中的治安變糟了,我還是期望它能改變。
現在台中收容所爆發的狗吃狗事件,卻讓我開始懷疑自己所住的這個城市。
台中市,這個我生長的都市,它還是我住了大半輩子,認為很熟悉很親切的台中市嗎?
我不想對政府越來越失望,可是又想,會不會到最後,我必須變成一個麻木不仁的市民才行。
因為不想繼續失望,所以乾脆麻木?

我希望身為一個台中市民,希望台中有良好的治安,希望台中有良好的生活品質。
但是如果滿街的八大行業林立卻視而不見,治安也沒有積極改善,只著墨在為了"市容"而勤抓流浪狗,任由犬隻挨餓到狗吃狗的市政府,......我還真是無言。
文章主題:RE:【問題在於良知】 發表日期:2006/03/12 01:08:27
作者: 一斤 E-mailh23581130@yahoo.com.tw IP219.68.*.*
身為台中市民,一直引以為傲的是"台中市是文化城"、"台中市是全國最適合居住的地方"。
後來,讓我憂心及不滿的是"台中市是全國汽車旅館數最高的地方"(有助於八大行業發展)、"台中市有東南亞最大的酒店"、"台中市的隨機綁架案最高"...可我也沒想過,日後有一天會搬離台中市!
而今天,眼睜睜看著我們選出來的官員推託、不滿、威脅...
我才真正知道我繳的稅去哪了?都在這些人的身上了...真該死!

我還是沒想過要離開台中市!
我,3/16星期四,要去為"屬於台中市的生命"、"屬於台中市的一份子"、"被台中市官員忽略的生命"...做努力!
文章主題:RE:【問題在於良知】 發表日期:2006/03/13 10:24:52
作者: non IP163.29.*.*
上樑不正下樑歪,行政機關帶頭違反動保法規範,做出惡劣
的示範,此等作為怎能說服民眾好好照顧自家的貓狗?難怪
一堆爛飼主虐狗、棄狗,不給予相當的醫療及環境,無視動
保法的存在!哀!哀!哀!........................................................
文章主題:RE:【問題在於良知】 發表日期:2006/03/13 11:57:29
作者: ipinchan E-mailipinchan@ms77.hinet.net IP211.22.*.*
~~一切都是因果關係~~
我一直認為是教育出了問題~人類懶得將母狗帶去結紮,小狗生出來送不掉的就放在紅綠燈口,菜市場,任它自生自滅,好心人給它們吃飯就不錯,更不要講支出醫療費,偶而幸運碰上了解動物的愛心人士才有機會脫離無止盡的繁殖噩運.棄狗虐狗真是太多太多了.才會有政府也跟著屠殺虐待它們.
真希望此次訴求能要求立法所有母狗(連家犬)母貓至少台中市都要結紮,少數不結紮要列入輔導及控管小狗流向,要了解主人不結紮狗狗.貓咪的理由及心態.依法狗狗是列管動物規定要植入晶片,預收母狗結紮費用或者政府補助流浪狗結紮是不難做到,嚴格立法確實執行,相信狗主人也會遵守.
愛心人士動保團體收容量有限,無法無止盡的收養下去,一般人民受於場地限制無法飼養,唯有呼籲老百姓將寵物結紮才是雙贏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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